哈尔滨房产门户网站,进入公共测试阶段,欢迎提出使用中问题,联系QQ:371455551 合作加盟:13945034402 快速信息发布平台
今日热点 | 楼市快讯 | 特别关注 | 地产研究 | 尾房新闻 | 别墅动态 | 专家评论 | 租房故事
哈尔滨网 >> 房产资讯 >> 特别关注
 
改建装修费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


发布日期:2008-3-22  信息来源:哈尔滨房产网

 

  时报讯 (记者 李杉 通讯员 张莉菁 张莹 王媛媛)近日,广州地税第五稽查局对某保险公司检查时发现,该公司没有把公司办公用房的装修费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,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房产税近40万元、滞纳金逾2万元的处理。

  据了解,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,该保险公司对办公用房进行改建装修,装修金额高达1800万元,但该公司仅按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。根据有关规定: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、扩建、装修的,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,加上由于改建、扩建、装修过程中发生的金额,作为房产原值。关于与房屋不可分割各种附属设备,如暖气、卫生、通风、照明、各种管线;电力、电讯、电缆导线、电梯等,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。

  经过税务稽查部门查实,该公司办公房产发生的装修费属于应调整房产原值的范围,所以市地税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法的规定,对该公司作出追缴房产税近40万元、滞纳金逾2万元的处理。

 
 
 
相关行业资讯
·揭晓!2007年房产中介主流陷
·改建装修费应计入房产原值缴
·房产经纪人持证率不足3% “
 
     
合作站点:淮安网 | 网站介绍 | 网站声明 | 服务条款 | 意见与建议 | 客户服务 | 广告服务 | 广告报价 | 联系我们
免责声明:哈尔滨房产网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,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,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。
哈尔滨房产网-哈尔滨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,提供最全面的哈尔滨房产行业资讯
网站运营:启动科技网络有限公司
Copyright © 2008-2010 45FC.com.cn 客服电话:13945034402 QQ:371455551 黑ICP备08002573号